*ST紫鑫: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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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08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充分的尽职调查,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提名张剑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我们同意将张剑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拓
2023年 6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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