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是指《企业会计准则》所定义以及《上市规则》所规范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
第三条 公司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股东权益等。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会计监管的相关具体要求,结合可获取的内部与外部信息,合理判断并识别商誉减值迹象。当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公司应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恰当考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应合理区别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组相关方的业绩补偿事项,不得以业绩补偿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相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有用的所有重要信息。
第二章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具体程序
第五条 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单位、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或活跃交易记录并报告财务管理中心。
第六条 财务管理中心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计提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第七条 对需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书面报告管理层,同时报告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与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
前款约定的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损失估计或预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还要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第三章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未达到第八条规定标准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由总经理办公会或其授权的公司附属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决定。
第十条 公司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公告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情况概述,包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原因、具体金额,会计处理过程和会计处理依据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对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四)交易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计提的原则和方法
第一节 坏账准备
第十一条 本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第十二条 计提坏账的方法如下:
(一)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或预计存续期内合同现金流量可能发生变化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二)当单项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
性质组合 单独考虑坏账准备
(三)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逾期期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第二节 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三条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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