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传雨
本人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胡传雨,男,汉族,1978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历。2008 年 9 月-2020 年 10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 2013 年 7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
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2013 年 10 月-2019 年 11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院长助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8 8 0 0 否 1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相关决策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整个过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5 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每个季度审议了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和下一个季度的工作计划,并提请公司关注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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