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拥有合伙人 51 名、注册会计师 281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 名。
中瑞诚 2024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19,616.7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122.58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716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
户 14 家。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716 万元,客户主要行业为互联网及相关服
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 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12 万元,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另外,中瑞诚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中瑞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提议公司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瑞诚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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