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邹奇)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秉持诚实、勤勉、谨慎、独立的原则,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和监督制衡作用。
2025 年 12 月 30 日,因个人原因,本人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奇,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重庆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毕业。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4 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 年 5 月至2011
年 4 月,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副总经理。2011 年 8 月
至 2012 年 6 月,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国际期货部负责交易、结算、财务、风
控等事务。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015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担任深圳恒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合规
风控负责人。2024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星海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 2025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2023 年 10 月至今任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
今任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此外,2025 年 1 月起本人还担任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会,我亲自出席历次董
事会、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邹奇 11 0 11 0 0 4
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背景说明及相关佐证文件,深入研究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主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核实关键信息,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及行业发展态势,为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逐项审慎审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结合自身财务、风控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化建议,就相关重大事项依法发表独立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5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积极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
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7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细致、深入的交流与沟通,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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