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
构”)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食品”或“公司”)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天邦食品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5 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382,741,206.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7,979,974.78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25,835.3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6,554,139.48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3]5442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全部变更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的“天邦股份数智化猪场升级项目”。截至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已将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总计人
民币 433,739,450.70 元转入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0,306,953.73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620,306,953.73 元(含 2024 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 11.60 亿元),本年度项目支出使用 0.00 元,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元,本年度收到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0.00
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620,306,953.73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6.39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620,293,590.18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3,389.94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
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
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
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达到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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