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39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8,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4,8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7,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5,500,00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1,500,000.00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于2025年6月20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804,500.00元和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500,00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41,640.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9,637,140.5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立劲”)、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近日,公司、财信证券分别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系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的上级管辖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系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的上级管辖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西立劲、财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湘潭立劲、财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统称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
湘潭电化科技 湖南银行股份 年产3万吨尖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湘潭 88170211000000572 晶石型锰酸锂 479,500,665.97
板塘支行 电池材料项目
湘潭电化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湘潭 58858346413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2.78
市板塘支行
广西立劲新材 上海浦东发展 6301007880170000865 年产3万吨尖
料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8 晶石型锰酸锂 0
公司南宁分行 电池材料项目
湘潭立劲新材 兴业银行股份 年产3万吨尖
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湘潭 368210100100464246 晶石型锰酸锂 0
分行 电池材料项目
合计 481,500,668.75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