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全国设有 34 家分支机构,综合实力连续多年稳居中国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前八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37 人,注
册会计师 1,3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变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2、2025 年 1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就公司初步的审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沟通。
4、202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的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了解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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