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700036 号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700036 号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1页 共2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 号)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48,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4,87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7,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5,500,000.00 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 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1,50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于2025年6月20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804,500.00 元和公司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 500,000.00 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441,640.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9,637,140.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7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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