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一、总体情况
根据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共有 358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占股票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数量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
(万份) (万股) 权益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柴中华 党委书记、董事、副总 200.00 50.00 25.00%
经理
2 夏军 总经理 100.00 25.00 25.00%
3 朱晓红 财务总监 100.00 25.00 25.00%
4 陈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0 25.00 25.00%
5 刘浩 副总经理、研发总院院 100.00 25.00 25.00%
长
6 杨分委 副总经理、商用车与非 100.00 25.00 25.00%
道路事业部总经理
7 陈不非 副董事长 60.00 15.00 25.00%
8 郭琨 副总经理、美标公司总 60.00 15.00 25.00%
经理
9 王宁 副总经理 50.00 12.50 25.00%
10 周浩楠 董事、总经理助理 48.00 12.00 25.00%
11 陈君奕 副总经理 30.00 7.50 25.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948.00 237.00 25.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1 核心骨干员工(347 人) 3743.00 930.925 24.87%
合计 4691.00 1167.925 24.90%
注:①以上激励对象剔除已离职人员;②因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为 100.73%,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
比例为 100%;18 名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为 90%。个人层面考核后应注销股票期权 48,250 份;③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自主行权。
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柴中华 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2 夏军 总经理
3 朱晓红 财务总监
4 陈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刘浩 副总经理、研发总院院长
6 杨分委 副总经理、商用车与非道路事业部总经理
7 陈不非 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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