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视频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决策,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中,资产交易采用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李大永、李征宇、曾爱民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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