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爱民)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副所长、系主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访问学者、英国杜伦大学访问学者等职。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8月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1、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15 15 0 0 否
2、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会,应出席股东会4次,实际出席股东会2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1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供独立判断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报告期内及时组织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内审工作计划;对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该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审议了《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进行了审核。也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与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时了解公司运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和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建议。在各项会议上,本人对每一份议案均进行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深入了解
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管理状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走进子公司的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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