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上市公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伟光 田 钧
李 岗 于海涛
马 轲 胡春艳
应宇翔 李宏飞
陈天翔 陶 杨
李 明 张启平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除董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唐斌斌 徐长友 周 欣
邢建华 聂英才 胡 震
曲士民 李 冬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本次新增股份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3.47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票数量为 711,826,654 股,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
股东名册;本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 日;根据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交易对方内蒙古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953,400,147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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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