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各
位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公司章程》《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职尽责,按期召开工作会议,高质量完成了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现将 2025 年开展的主要工作及 2026 年的工作计划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定期召开会议,履行委员会职责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共召开 10 次会议,
审议议案 70 余项。通过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季度报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审计总结等议案,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重大交易合规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为董事会依法决策和合规经营提供有力支持,保证了董事会披露的各项信息真实、客观、合规。
(二)指导内审工作,强化监督管理
2025 年,审计委员会持续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推动内审部门扎实推进第三轮“三年审计全覆盖”,全年完成审计项目 7 项,并在物资及资产管理、基建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审计与全过程跟踪,累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
题 311 项,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同时健全整改工作体系,严格落实“月跟踪、季通报”机制,实现到期整改率 100%,并通过两次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回头看”等措施,强化整改闭环管理与成果转化,切实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履职能力符合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就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方法及执行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和效率。2025年 11 月,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新聘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规范性。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持续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审计工作高效推进,审计意见得到充分反映。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指导和监督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阅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同时,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二、2026 年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依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2026 年审计委员会计划开展下列工作:
(一)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委员会职责
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总结、计划等议案,及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报送公司董事会,做好会议记录与资料归档工作。
(二)指导监督内审工作,提升内审工作质效
督促内部审计按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强化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同时,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出售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确保重大事项合规性与风险可控性。
(三)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
指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推动内控体系的监督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筑牢风险管理防线。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各项工作。与外部年报审计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实现信息
共享、成果互用。
(五)其他方面
证券监管部门及董事会要求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其他工作。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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