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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21:37:01 股吧网页版
TCL中环: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为健全和完善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订了《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所处行业特点、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未弥补亏损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修改机制

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变动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上一月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的金额多出至少 5,000 万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股票分红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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