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
邮件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会 3 人,实际参会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 Aimin YAN 主持,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财务公司”)是经监管机构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
2、基于过去的良好合作情况,公司拟与 TCL 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双方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 TCL 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 TCL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并针对相关风险制定了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具有可行性。该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并化解金融服务所产生的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TCL 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与 TCL 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TCL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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