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
王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
股东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栋先生,中国香港籍,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
行、浙商银行、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曾任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秘书长、中国
金石(01380,HK)非执行董事、云游控股(00484,HK)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
东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委员,兼东吴证券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总
经理、东吴证券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中资期货业协会副会长。2025
年11月1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度召开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东会次数 次数
王栋 2 2 0 0 否 0 0
注:以上为本人自2025年11月18日起履职后,至本报告期末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审慎义务。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均提前通知并提供了充足的资料。本人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主动与公司相关方沟通核实情况;会上仔细听取汇报,结合专业背景与履职经验,对相关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2025年11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真核查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自本人任职以来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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