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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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81)
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告由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 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第13.09(2)(a)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刊發。
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
本公司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本公司正考慮將本公司非全資子 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特」)進行公開發售及從全國中小 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建議公開發售及上 市轉移」)。
於本公告日期,上海科特由本公司擁有78.76%,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子公司。 儘管於本公告日期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的條款,包括發行規模及時間表 尚未釐定,但預計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可能構成本公司對所持上海科特 權益的視作出售。預期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項下有關視作出售的一項或 多項適用百分比率(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可能超過 5%但低於25%。因 此,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如果實現,將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下本公司的須 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通知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 批准規定。
一般資料
上海科特主要從事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安全防護產品的研發、製造及銷售。本集團新能源汽車電力傳輸產品項下的動力電池安全防護產品的產品及業務線全部由上海科特承接。
據本公司董事(「董事」)經作出周詳審慎查詢後所知及所信,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第15項應用指引」)項下之「分拆」,原因是上海科特於本公司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前已於新三板掛牌。
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適用規定,並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注意,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須(其中包括)視乎當前的市場狀況及待相關部 門( 包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北京證券交易所)批准後方可作實。因此,建議公開發售及上市轉移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
周和平先生
中國深圳,2026年4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周和平先生、易華蓉女士、劉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鄧艶女士;(ii)非執行董事李文友博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曾凡躍先生、代冰潔女士及王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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