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35:06 股吧网页版
利欧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黄溶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溶冰,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
师,注册会计师,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南京审计大学国际审计学院副教授、教授职位;2017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职位。2023 年 11 月至
今任浙江新时代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5 月至今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3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黄溶冰 9 9 0 0 否 3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7 日,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9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治理安排对相关专门委员会任职情
况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
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 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 2025 年度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积极推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公司审计计划及财务信息进行审阅,并与 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此外,围绕公司发行 H 股股 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工作,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前滚存利润分
配安排及上市审计机构聘任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确保相关财务安排及审计工作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整体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