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5:47:45 股吧网页版
恒星科技: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于 2025 年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钢缆”)、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6 亿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增资,其中公司对恒星化学增资 3.1 亿元,恒星金属对恒星化学增资 2 亿元,恒星钢缆对恒星化学增资 1.5 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5 年 07 月 12 日

2.住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3.法定代表人:谢晓博

4.注册资本:140,154.4698 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帘线、胶管钢丝、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金刚线及其他金属制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公司名称: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5 年 07 月 12 日

2.住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3.法定代表人:谢晓博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镀锌钢丝、钢绞线、胶管钢丝、弹簧钢丝、五金制品;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名称: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 年 3 月 16 日

2.住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3.法定代表人:谢保万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钢压延加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1 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生成永村

4.法定代表人:孙国顺

5.注册资本:67,1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8.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