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姚铮,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2025 年,我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本人均全程亲自出席,不存
在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各项会议议案均开展了审慎研读与充分研判,结合议案具体内容、宏观形势及公司经营实际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次,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出售和购买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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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中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情况;对公司审计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审议。
同时,本人还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
修订)》中“绩效与履职评价”的有关内容;就公司建立“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可行性与具体构想展开讨论。
此外,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针对需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议案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座谈会、现场办公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在现场工作中,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套期保值、安诺新程运营进展等事项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现金流安全性、债务结构合理性、贸易业务风险性。从财务角度优化投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完善业务盈利模型与盈利测算,稳步推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动态,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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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合规性,让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增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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