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小毅,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兼任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副主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万得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2025 年,我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本人均全程亲自出席,不存在
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各项会议议案均开展了审慎研读与充分研判,结合议案具体内容、宏观形势及公司经营实际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方面,作为召集人共计召集并主持会议 3 次,重点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情况、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兑付情况;专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10月修订)》中有关绩效与履职评价的相关规定,并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构建可行性与具体实施思路进行深入研讨。
在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履职方面,参与会议3次,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全面审慎核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相关议题开展研讨,结合各业务板块经营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审慎研讨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此外,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针对需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议案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和落实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实地到访等多种形式,在公司现场办公累计十五天,实地调研考察公司经营发展实况;日常亦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渠道与公司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保障信息传递及时、沟通渠道畅通。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跟进公司生产经营态势与重点项目推进进度,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落地执行情况,跟踪督导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及信息披露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与核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立足自身专业领域,以数智消费生态为切入点,结合公司康养及地产板块业务实际,围绕 AI 应用逻辑、消费者供需匹配、业务提升路径、运营效率优化、营销矩阵搭建及营销人才培育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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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勉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细致研读各项会议材料,依托专业能力对审议议案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研判,并针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秉持客观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专业意见。
(二)强化信息披露监督。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监管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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