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翁晓斌,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
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1999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教授。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列席股东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次未亲自出 (大)会
姓名 席董事 董事会次 缺席次数 席会议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翁晓斌 11 11 0 0 否 3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各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 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其中在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前述议案外,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2025 年 4 月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18 日 同意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10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
月 30 日 同意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1 次战略
与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薪 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议和独立意见。 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专业所长,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进一 步健全公司内控,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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