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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09:22 股吧网页版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实施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旨在保障各项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风险管理,保障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质高效,保障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效果的不确定性,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内控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
况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公司切实遵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总体情况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注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形成了“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的评价工作组织领导体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评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书面意见。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呈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材料,并形成决议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控制措施运行正常。2025年度公司未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本评价报告基准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风险评估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组织架构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以统筹整合相关职责,优化企业监督资源,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

公司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深度整合,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同频共振,持续优化决策机制和规范决策管理,打造“科学、理性、高效”的专业化董事会。

公司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规范决策,共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6次、专门委员会1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议案100余项,涵盖重要人选、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历次会议决策事项论证充分、决策流程依法合规,切实履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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