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在工程业务中,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法将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施工单位,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化学”)所属建设公司等提供的工程施工等劳务。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采购设备材料的需要,向中国化学所属销售公司采购相关工程建设材料、劳保产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同时,根据工程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需要,与中国化学及所属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向关联方提供咨询设计、总承包工程等劳务。在金融业务中,本公司接受了中国化学所属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上述行为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公司与上述建设公司实际发生接受工程施工劳务的关联交易(注:按确认的收入计,下同)共计 112,138.21 万元;与上述销售公司实际发生接受物资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计 7,146.91 万元;与上述相关企业实际发生提供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计 11,257.02 万元;在财务公司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为 139,733.77 万元,期末存款余额为138,789.65 万元,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 1,368.63 万元,同时在财务公司发生短期、长期贷款业务,短期贷款期末余额为 20,862.23 万元,
长期贷款期末余额为 48,086.50 万元。
2026 年度,本公司预计与上述建设公司发生接受施工劳务的关联交易不超过 150,000 万元;与上述销售公司发生接受物资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不超过 8,000 万元;与上述相关企业发生提供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不超过 15,000 万元;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将不超过 160,000 万元,贷款等业务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与上述建设公司、销售公司、相关企业、财务公司均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公司接受上述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物资采购、金融服务以及提供工程服务等均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与中国化学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袁
学民董事、潘来安董事系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均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形成同意的专门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将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2.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所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陕煤集团是本公司工程业务的重点战略客户。近年来,本公司承揽了陕煤集团多个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业务,向陕煤集团提供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等劳务。2024 年底,本公司所属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所属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学”)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榆林化学销售内蒙新材生产的乙二醇及副产品。上述行为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公司向陕煤集团提供工程劳务所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 62,876.03 万元。内蒙新材接受榆林化学提供的销售服务金额总计71,763.93 万元。2026 年度,本公司仍向陕煤集团提供工程咨询、设计、
总承包等工程劳务,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80,000万元。内蒙新材拟与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接受榆林化学提供的销售服务,上述类型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 130,000 万元。
陕煤集团现持有本公司 20.79%的股份,系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与陕煤集团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第(三)项“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称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向陕煤集团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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