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 年度,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等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对大地泰华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董事会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执业资质完备,审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严谨规范,遵循客观、公允原则发表专业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地泰华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具有财政部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通过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事务所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2012-2024 年连续多年入围全国事务所综合评价 50 强,2024 年
位列 28 名。截至 2025 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 233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7 人。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
(一)审计及鉴证结论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大地泰华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 2025 年年报披露工作要求,对
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审计及鉴证,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1.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于内部控制: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审计工作情况
大地泰华事务所重视审计投入,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及工程行业等审计经验,同时事务所有关后台支持团队全程提供支持服务。大地泰华事务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沟通方案,稳步推进相关审计及鉴证工作;同时全面配合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切实满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大地泰华事务所就业务发展、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相关管理建议,积极提供增值服务。
(三)审计沟通情况
大地泰华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内审、财务等职能部门之间沟通渠道顺畅。在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团队组成、审计方案与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识别与评估、舞弊风险测试与评价、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审计机构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在审计工作中,大地泰华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职业操守,规范开展审计、鉴证等工作。按时出具审计、鉴证及核查报告,公允、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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