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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郭社增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郭社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确保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行职责,力求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一)任职信息。本人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声明。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本人充分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决策,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相关会议审议事项积极提出建议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客观判断并审慎进行表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事项,重点关注相关人员任职的合规性、合理性。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战略及投资工作会议,认真审议“十四五”规划后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等事项,重点关注战略的科学性、执行性。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审计工作会议,重点关注外审机构选聘、财务预决算、内部控制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内外部审计等工作,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
定期沟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有关薪酬考核议案,重点关注薪酬考核及发放、津贴调整等事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计 6 次,即八届七次至八届十二次,审议议案计 42 项。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6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并对会议议案全部投赞成票。

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即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至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计 20 项。本人现场出席 4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审议议案 3 项;本人现场主持召开上述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议议案 2 项;本人均现场参加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相关汇报计 18 项;本人均现场参加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议议案计 3 项;本人现场参加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次,审议议案 13 项;本人均现场出席,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力求全面了解公司治理及运营情况,尤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及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发表专门审核意见的重大事项。

(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所属企业提供的工程劳务,公司子公司内蒙新材接受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陕煤集团所属榆林化学提供的销售劳务,同时向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工程劳务。上述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工程与实业业务开展、主营业务发展等需要,采取招投标等方式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对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不产生不利影响,在业务上不形成依赖,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人认真查阅上述关联交易材料,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实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价格公允,均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认真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材料,对此予以认可。

(三)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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