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 6
栋 17 楼 008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0 人,代表股份
134,314,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5,897,2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6 人,代表股份 8,416,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1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9 人,代表
股份 20,162,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745,2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6 人,代表股份 8,416,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149%。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年度述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462,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12%;反对 1,5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4%;弃权 2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4%。
同意 18,310,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150%;反对 1,5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568%;弃权 2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8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2025 年度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483,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68%;反对 1,600,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3%;弃权 2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3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189%;反对 1,600,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59%;弃权 2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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