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 428 号寰宇汇金中心 6
栋 17 楼 008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130,651,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4,15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4 人,代表股份 16,49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4 人,代表股份 16,499,30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4 人,代表股份 16,49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1%。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 1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 2 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及网络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熊斌先生、梁智锐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熊斌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269,552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17,552 股。
1.02 关于选举梁智锐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273,799 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799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9,586,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1%;反对95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1%;弃权 1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34,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69%;反对 95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5%;弃权 1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晟典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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