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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20:36:22 股吧网页版
贤丰控股:贤丰控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世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世练)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世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海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广州健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兼任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93.SZ)、深圳市新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0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3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6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8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对董监高2024年薪酬与考核方案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议。

2025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讨论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本人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和财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通过现场参加沟通会议方式,接触和了解年审会计师,关切审计重点和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定期了解审计师的工作进展。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平台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议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9天。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工作:先后赴公司及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模式及安全生产情况,就动保业务、饲料业务及覆铜板业务市场形势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任职期间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坚持独立判断,重点关注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回购公司股份、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基于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积极督促管理层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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