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融)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融,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自2005年6月执业至今,执业经验逾20年,曾先后在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执业或担任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2020年5月起至今兼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15.SZ)独立董事,2022年1月起至今兼任深圳市一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66.SZ)独立董事,2020年5月21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5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1次会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核董监高2024年薪酬与考核方案实际执行情况。
2025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参与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讨论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本人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外界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7天。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工作:先后赴公司及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江西省高硕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模式及安全生产情况,就动保业务、饲料业务及覆铜板业务市场形势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任职期间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判断,重点关注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回购公司股份、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忠实勤勉履职,有效提升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本人将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学习,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