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延昌)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延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院长、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监审专家、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现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0975.SZ)独立董事。2020年1月23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兼职情况。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2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4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2次会议,从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角度出发,为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献言献策;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8次会议,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
2025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讨论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本人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
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沟通会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关注外界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投资者的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通,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21天。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持续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开展多次现场调研工作:先后赴公司、江西省高硕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模式及安全生产情况,就动保业务、饲料业务及覆铜板业务市场形势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任职期间内,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判断,重点关注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回购公司股份、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为切实保护股东权益,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同时,本人在2025年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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