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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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 2019】第 169 号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吴冰、肖文革: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1、 2019 年 4 月 11 日和 4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控股
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提示性公告》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审核报告》。截至 2018 年末,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文革
对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660 万元。 2019 年 4 月 9 日,你
公司收到肖文革偿还的 660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
2、 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你公司股票价格已
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面值。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
修订)》第 14.4.13 条规定,你公司应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起至 9 月 1
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9 年 9 月 4 日和 5 日,你公司未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4.4.13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2.1.4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吴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3.1.5 条、第 3.1.6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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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公司第一项违规情形负有重要责任。 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肖文革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第 4.2.3 条和第
4.2.11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第一项违规情形负有重要责任。 请充分重
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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