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包人”)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签署《宏达高科产业化升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同月,公司与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完成了《投资协议书》。2025年3月,公司以3,6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高端功能性面料及碳纤维复合材料智能化工厂及商业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的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59,719平方米,并与海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5,2025-004)。
近日,公司根据相关制度开展了就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招标工作。经过开标、评标等工作,公司最终确定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五局”或“承包人”)作为公司本次一体化项目建设工程的中标方。公司与中铁二十五局近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确定由中铁二十局承包公司一体化项目施工工程。公司本次一体化项目建设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费率招标形式。合同金额暂估为2.5亿元人民币,双方后续将根据签章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确定合同暂估价,合同结算造价以双方书面签章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准。合同工期预计760天。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43049X8
注册资本:200780万元
成立日期:1985-03-12
营业期限:1985-03-12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飞街1号101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旅游业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等;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等。
二、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高端功能性面料及碳纤维复合材料智能化工厂及商业一体化项目。
工程地点:海宁市许村镇站前大道西侧、客专线北侧。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四个单体建筑,地上6~20层,局部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207196.9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044.9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152.04平方米。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504-330481-04-01-2530643
资金来源:自筹
3、合同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到整体竣工验收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60天。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为准。
4、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施工规范等验收合格。
5、合同价款:暂估人民币2.5亿元(含税)(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双方后续将根据签章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确定暂估价,合同结算造价以双方书面签章确认的竣工结算文件为准。
6、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7、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三、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施工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产业化升级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时间建成投产,解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场地问题,实现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产品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增长的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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