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2 楼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7658
目 录
一、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
查意见 1-2
二、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三、专项核查意见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
12/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100073
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澄宇报字(2026)第 0011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澄宇审字(2026)第 0177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荣盛发展编制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荣盛发展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反映了荣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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