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50:02 股吧网页版
北纬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6-013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候选人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傅乐民、刘宁、刘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明、李雪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合规性及程序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胡明为会计专业人士,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乐民,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85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计算机系,1988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计算与技术研究所,获工学硕士学位。1988年进入中国科学院希望电脑公司任工程师、无线通信部经理;1997年至今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为本公司主要创始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目前,傅乐民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傅乐民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19,613,58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4%。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宁,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清华大学建筑学学士学位。历任中国航空工程承包开发公司、北京云翔设计工程公司、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2010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起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刘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宁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822,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5%。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