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截止 2025 年末,北京兴华合伙人 111 人,注册会计师 481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6 人。
北京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19 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上述事项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0 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
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展多轮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等相关事项及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讨论,要求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质量,严控审计风险;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发现、初审意见以及专委会关注的其他事项等进行沟通,要求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职业判断,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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