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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7:55:42 股吧网页版
西部材料: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6-009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0,468,9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68%)的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院”)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882,1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西北院出具的《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持股总数量为 120,468,988股、比例为 24.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4.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882,14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实施计划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目前,西北院不存在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西北院不存在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西北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西北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进行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西北院出具的《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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