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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1:49:44 股吧网页版
正泰电源: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简称:正泰电源 证券代码:002150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为进一步增强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分红规划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新制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四、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与长远发展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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