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惠琴)
作为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正泰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与要求,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惠琴,女,197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宁波巨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展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任职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投票 东会次
状态 加董事 加董事 自参加董 情况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黄惠琴 现任 8 0 8 0 0 否 均投赞 4
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任职
期间,本人应参加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参 加。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与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有效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 司治理、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专门委 员会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亲自参加。本
人任职期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决策程序, 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地进行 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