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涛)
本人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任期届满后离任。现将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陶涛,出生于 1969 年,中国公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先后获经济学学士、
硕士、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一直任职于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从事国际
贸易、国际投资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教学。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
次数 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6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次数 0 次,勤勉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
人按照规定出席了 3 次股东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于 2025 年 8 月 6 日被补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
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
对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事项进行审议。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6 日被补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本人认真审核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前述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
会议,对公司发行公司股份购买思迅软件股份项目及拟进行关联交易暨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
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五)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积
极履行相关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评估内部控制结果,推动公司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此外,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如期披露。在 2024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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