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12-03
关于沧州天河化纤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沧州天河化纤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对由 东北证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 推荐的沧州天河
化纤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的申请文件
提出反馈意见, 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 将完成的反馈意见
回复与 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 编制 反馈督查报告( 模板附后),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 一并提交:
【温馨提示】
一、 请企业家和主办券商特别关注挂牌并发行股票的融资机制设计,如有意
向或已有实施,具体事宜请咨询审查人员。 在审查期间,对有挂牌并发行股票的,
我们将予以单独列示, 并不会因此影响审查进度。
二、 主办券商的内核/质控部门应发挥督查内审责任, 督促项目责任人及其
成员,特别是推荐挂牌业务承做部门, 按照尽调(核查)过程描述、实事(证据)
列式、依法合理分析过程、结论性意见、补充披露情况等五步骤开展反馈回复工
作,力求反馈回复能做到过程留痕、事实翔实、意见明确、披露充分, 并最后对
反馈工作再次复核确认。 我司审查时对内核/质控部门的督查工作将予以重点关
注。
三、 信息披露既是义务更是权利(好处),公开转让说明书是投融资对接的
重要形式。倡导公开转让说明书如实客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注重归纳提炼,
避免冗长和千篇一律,力求个性化和差异化。
为便于吸引投资者,在满足基本内容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篇幅,业务部分的内容、格式、顺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筹,除遵循重要性
原则,有针对性和差异化、个性化的披露特殊性风险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性
因素外,也要注意突出企业亮点的描述,包括业务模式、经营特点、核心竞争力、
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地位。
鼓励企业家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包括大白话)撰写公司业务部分;鼓励律师、
会计师发挥专业能力,可撰写相关内容;鼓励主办券商回归投行业务本质,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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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包括挂牌并发行股票。
四、 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精炼、专业,避免冗
长、表述模糊、逻辑不清和避重就轻。
五、 请企业家、经营管理层、 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秉持与投
资者当面沟通的心态,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撰写完毕后拔冗通读,检查信息披露是
否真实、全面、合规,力求投资者见书即可见公司整体面貌。
一、 致公司
贵公司 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材料已经受理。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 包括贵公司在内, 我们对主办券商推荐的多 个
项目 集中 出具了 首次反馈意见。 主办券商对于贵公司 的反馈意见的组
织落实情况、完成质量、 回复速度将直接影响我们对贵公司项目 的审
查进度。 因此,我们建议贵公司作为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除积极安
排董事长/总经理、 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参
与、 配合主办券商落实反馈意见之外, 务必督促主办券商与其他中介
机构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出回复。
二、 致主办券商
贵公司 同期推荐申报多个项目 , 请内核/质控部门牵头组织和督
促承做推荐业务部门、 各项目 负责人、 律师及会计师等中介机构逐项
落实反馈意见。请内核/质控部门撰写反馈督查报告, 并作为 反馈回
复的附件一并提交。 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要积极配合内核/质控部门
的督查工作。前述人员请做好接受我司质询的准备。
第一部分 公司 一般
1. 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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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1.1.1 股东适格性
请主办券商、 律师核查公司 股东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任职单位规
定不适合担任股东的情形,并对公司 股东适格性, 发表明确意见。
1.1.2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理由和依据,
并对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发表意见。请公司 补充披露。
1.1.3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合规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 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最近 24 个
月 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对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
规情况发表意见。
1.2 出资
1. 2.1 出资验资
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根据《关于新修<公司法>施行后挂牌
条件及其指引调整情况的公告》 规定, 说明 股东是否按公司章程规定
出资、制作核查出资工作底稿及取得出资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验
资报告、打款凭证) 等情况,并就公司股东出资是否真实、缴足发表
明确意见。
1.2.2 出资程序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出资履行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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