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爱文,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常德县五交化公司蒿子港批发部会计,常德县商业综合公司武陵批发部主任,湖南省粮食学校教师,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南证监局副处长、处长,北京明锐恒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起,本人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爱文 9 4 5 0 0 否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审议事
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7 7 1 1 3 3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方案汇报;听取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报告初步结果的汇报,就重大 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再次审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报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 议案》《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5 年工作计划》等;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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