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沈小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任期内,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沈小燕,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南通大学会计学教授,任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2024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
列席股东会,在履职期间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在会议上发表了专业、客观的意见。下表是我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会议
沈小燕 独立董事 7 0 0 否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审议的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主要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行相关职责情况如下: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监督核查披露信息;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与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设与完善。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3、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工作,并积极学习提名委员会相关规则制度,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5、2025 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职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
他各项会议,并在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期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累计现场投入时间达 15 天。期间,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研发以及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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