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110A010275 号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通富微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富微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通富微电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晶晶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东晓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75,332,3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71,701,762.96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前期预付保荐费 100万元)人民币 23,893,614.1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247,808,148.86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8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崇川支行开立的 32050164273600002187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前期预付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459,165.57元后,本次发行(下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5,348,983.29元。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
销完毕。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199,721股,发行价为每股 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2,999,921.0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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