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5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6140 证券简称:天晟药业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天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天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详见公告编号:
2019-020)已获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363,064.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7,363,064.5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20,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45,500,0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4,800,000 股减去其他放弃分红权的股东的股份 9,300,000 股,向股东季浩先生每 10 股派 2.40 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为补充公司股东季浩先生流动资金,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除股东季浩先生,其他股东在本次权益分派中均放弃分红;季浩先生拟将分红款用于改善个人财务状况及进行公司相关产业股权投资。
2、扣税说明: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
公告编号:2019-024
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公司应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但鉴于公司无前收盘价,因此不适用。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总股本=10920000÷54800000=0.199270。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 9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9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9 月 2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全部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将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划入
股东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句容市宝华镇开发区 10 号 联系人:严钧
电话:0511-87901787 传真:0511-87783988
六、备查文件
《江苏天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天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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