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7 月 25 日,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正邦”)
收到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辽 13 破申 8 号之二),裁定受理债权人张秀春对朝阳正邦的预重整申请。申请人张秀春以朝阳正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通过重整盘活,仍可继续运营产生收益,具有极高的重整价值为由,向朝阳中院提出对朝阳正邦
进行预重整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 年 9 月 4 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
辽 13 破申 8 号)及《决定书》((2025)辽 13 破 6 号),朝阳中院裁定受理张
秀春对朝阳正邦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朝阳正邦重
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下属子公司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 年 9 月 5 日,管理人发布《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债
权申报通知》((2025)朝阳正邦破管函字第 1 号),通知债权人于 2025 年 10
月 8 日 17:00 时前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并定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00
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下属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 年 9 月 23 日,朝阳正邦收到朝阳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准许朝阳正
邦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
公司债权人会议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朝阳正邦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出席人员包括:朝阳中院代表、已依法申报债权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朝阳正邦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投资人代表及朝阳正邦职工代表。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和/或其代理人)共 30 家,占全体债权人总数的 96.77%。
二、会议表决情况
1、《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
《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设置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共四个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各组表决结果如下:
(1)优先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3 位,该组债权总额为 21,617,932.88
元。出席本次会议的优先债权人共 3 位,表决同意 2 位,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 66.67%,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6,640,780.68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76.98%,已过三分之二。
(2)职工债权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组债权人共 1 位,表决同意 1 位 ,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 100%,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8,000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
(3)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25 位,该组债权总额为
190,920,528.28 元。出席本次会议的普通债权人有 24 位,表决同意 20 位(含一
位签到未投视为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 83.33%,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89,162,953.16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99.08%。
(4)出资人组:有表决权的出资人共 1 位,表决同意 1 位,占全部有表决
权出资人人数 100%。
因此,各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财产管理方案》表决情况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26 位,该组债权总额为 190,920,528.28 元。出席本次
会议的债权人共 25 位,表决同意 22 位(含一位签到未投视为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 88%,已过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189,699,423.07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9.36%,已过二分之一。
3、《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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