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20:48:20 股吧网页版
正邦科技: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7,214,96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7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
作出(2022)赣 01 破申 5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赣 01 破申 52 号《民事
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3 年 11 月 3 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 01 破 38、39 号之
二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中的偿债平台,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股权资产的处置进展,以 1.6 元/股价格认购1.4415 亿股正邦科技重整过程中转增的上市公司股票,依据《重整计划》规定将这部分股票从管理人账户直接过户至相关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实施以股抵债,债权人受让的该部分股份自登记至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不得转让。

2024 年 10 月 22 日,接到管理人通知,已将 67,214,964 股股份从管理人账

户过户至 29 位债权人的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9 位股东为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

股有限公司债权人,分别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海济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善县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广西金控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西日报传媒集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江西梧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抚州艾丽曼科技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省国资汇富产业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国资创新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九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共青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县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合计数量为 67,214,964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73%。

三、相关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限售股解禁的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受让的转增股票锁定期为自登记至

锁定期承诺 有限公司 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 个月

江西省海济融资租赁股 受让的转增股票锁定期为自登记至

锁定期承诺 份有限公司 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2 个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