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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43:23 股吧网页版
正邦科技:2025年度述职报告(曹小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曹小秋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 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小秋,1961年9月出生,会计学教授。1999年7月至2008年7月任南昌
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南昌大学计财处处长,2017
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19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总会计师。现仍在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
作。2010年至2016年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13日起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
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6 6 0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及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禁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审议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参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参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提出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10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6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以及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何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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