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关于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2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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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1-3
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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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281 号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9日出具了勤信审字【2026】第 0665 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2、立
案调查所述,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13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1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艾路明先生立案调查。2026 年 3 月 27 日,
三特索道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8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的相关内容,三特索道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050 万元的罚款。截至董事会批准本财务报表报出之日,三特索道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
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的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意见不因强调事项而改变。
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对三特索道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系公司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因涉嫌关联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截至审计报告报出日,三特索道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本年未消除,本年继续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三特索道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此页无正文,为勤信专字【2026】第 0281 号《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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